“事出反常必有妖”出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原句是“物之反常者为妖”。
先叔母高宜人的父亲名叫高荣祉,在山西陵川做县令。
他得到一古旧玉马,玉马的质理不很白洁,而且血迹斑斑,冲洗不掉。
他用紫檀木为玉马制成一个底座,常放在书案上。
玉马的前腿本来是双跪欲起的状态,一天忽然左腿伸出了座外。
高公大惊,全衙署传观这一怪物,说:“程朱主张‘格物’,可这个物件他们也不能推知啊。”
一个师爷说:“大凡物件,年深日久就可兴妖作怪。得到人的精气过多也能兴妖作怪,这个道理很明白,不足为奇。”
众人议论将玉马击碎,一时犹豫未决。
第二天,玉马左腿又屈入座内恢复了原形。
高公说:“还真成精了。”
便将玉马投入火炉中,玉马在火炉中好似有“呦呦”的叫声。
从此以后,没有发生任何其他怪异。
但,高家从此渐渐衰败。
高宜人说玉马烧了三天,裂成两截,他还见到过烧毁的半个身子。
还有,
武清王庆垞曹家大厅的柱子,忽然长出两朵牡丹花。
一朵紫色,
一朵碧绿色,
花瓣中的脉络好象金丝。
花叶繁茂下垂,
过了七八天才枯萎谢落。
花的根从柱子生出,
纹理与柱相连;
靠近柱子二寸光景,
还是枯木,
往上才渐渐发青。
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
小时亲眼见过厅柱的牡丹,
当时都认为是吉祥征兆。
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说:“物之反常者为妖,哪有什么吉祥征兆?”
后来曹氏门庭也衰落了。
火皇阁 · 护火真经
鸿蒙初辟,万古如夜。
吾祖燧人,钻木得火。
火种既降,生食始熟,
暗夜有光,猛兽远遁。
自此,火不灭,人不绝。
吾祖神农,尝遍百草。
一日七十毒,不死不休。
药食同源,人命得续。
吾祖后稷,教民稼穑。
种子入土,五谷丰登。
人不再饥,族始能聚。
吾祖大禹,治水十三年。
三过家门,不入其门。
洪水归道,九州得安。
此皆先祖,
食人间烟火,做人间实事。
无金身,无莲台,
却是最伟岸的像。
佛有金身,佛说无相。
菩萨有莲台,莲台何用?
上帝有教堂,教堂谁居?
真主有清真寺,寺为谁立?
外来的神,有最亮的庙。
华夏的先祖,有最破的祠。
这不是先祖的错,
是我们的错。
我们忘了,
礼器本是炊具,
神圣来自人间。
香不是给神的,是给人闻的。
火不是给鬼的,是给人用的。
鼎不是供着看的,是拿来烤肉的。
炉不是摆着敬的,是拿来烧炭的。
敬天,不离人。
爱人,先吃饱。
这才是华夏的香火,
这才是火皇的传承。
火皇阁前,一炉火。
火皇阁后,一炷香。
焚香,不为求佛。
烧烤,不为祭鬼。
只为记住,
那个第一个守住火的人,
那群把火传下来的人,
这5000年没断过的烟火。
不跪,不求,不赖。
该生火时生火,
该吃饭时吃饭。
该敬祖时敬祖,
敬完了,该干嘛干嘛。
火不灭,人就在。
人活着,香火就不断。
火皇阁 · 传华夏正脉,守人间烟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