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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六礼七出三不去”,并非一纸休书就离婚

2025年开年大瓜——“潘金莲的药,燕冬萍的笑”,还有山西订婚强奸案,各种光怪陆离的婚恋事件,确实让许多人心生寒意,甚至催生了对所谓“旧社会男权”的荒谬怀念。

那么,封建社会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不然,

我们华夏从伏羲女娲立规矩定婚姻开始,从来就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综合考虑,维护伦理秩序。

下面就听风雷一一道来:

在古代中国,婚姻讲究“六礼七出”。“六礼”是什么?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具体来说,所谓纳采就是男方派媒人去女方家提亲,若女方家属应允,再请媒人向女方家行“采择之礼”。问名则是男方遣媒人去女方家问女方的姓名和生辰八字进行占卜,确定结婚日期。若八字不相冲则将结婚日期告诉女方,这就是请期(告期)。请期之后,便进行下一步纳征,即向女方送去聘礼。最后新郎官亲自迎接女方前来成亲,享受一夜春宵之乐。

“六礼”​ 是庄严的准入机制,确保婚姻起点的郑重与联盟的稳固。

礼成洞房之后,嫁过来的女孩子便正式成为人妻了,便要遵守三从四德,否则很容易因触犯“七出”而被休。即使遵守了,也有几率被休。比如说陆游和唐琬的那一段可歌可泣的凄美爱情,便是因为陆游的母亲嫉妒唐琬深得陆游喜爱,和陆游卿卿我我,感觉自己被冷落而不喜欢唐琬。因此强迫陆游休妻。最后陆游和唐琬只能在沈园留下两首《钗头凤》传唱千古,引得后世才子佳人为之泪流满面。

唐琬,在我们现在人眼里并无过错且又才貌双全的女孩子应该是深得公婆喜爱,为何又因“七出”而被休,相信大家一定不能理解并感到疑惑,接下来笔者将给大家详细介绍这个棒打鸳鸯的 “七出”。《大戴礼记·本命》有云:“妇有七去:不顺父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盗窃去。”即得不到公婆欢心,不孝顺公婆:不能生育;与别人通奸;反对丈夫三妻四妾;擅动家中财产。以上这七种情况会被休。唐琬不得婆婆喜欢,未生一儿半女依照“七出”被休在当时来说完全是合情合理,但依照现在眼光这绝对是极为野蛮的。

当代学界认为“七出”是一个缺乏人性的制度,仅凭这一缺乏人性的制度便全盘否定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风雷认为这也是不合理的。

“七出”​ 其实是冷静的退出机制,用于清除危及家族存续的根本风险。

而且,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也有其人道的一面,实际上古代的丈夫及其父母也不是想休妻就能休的,在“六礼七出”之外还有“三不去”。即妻子没有娘家可以依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公婆婆服丧3年以上的不能休。结婚时家中贫寒,后来富贵的不能休,也就是所谓糟糠之妻不下堂。

“三不去”绝非微不足道的补救,而是制度设计中充满人道主义光辉的“仁政”,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子女抚育过程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避免他们因母亲的突然离去而遭受创伤。

除“三不去”之外,中国古代还有一些保护女性权益的制度。比如,“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情况之下,妻子可以选择离婚,并且能得到社会同情和支持。

“三不去”与“七出”看似矛盾,实为一枚硬币的两面,共同构成了一个“恩威并施”的完整系统:以“七出”的严苛来清除危害家族延续的隐患,以“三不去”的仁厚来保障核心抚育环境的稳定。

其最终目的高度统一: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血脉的昌盛。这才是我们华夏先民的智慧。

火皇阁 · 护火真经

鸿蒙初辟,万古如夜。
吾祖燧人,钻木得火。
火种既降,生食始熟,
暗夜有光,猛兽远遁。
自此,火不灭,人不绝。

吾祖神农,尝遍百草。
一日七十毒,不死不休。
药食同源,人命得续。

吾祖后稷,教民稼穑。
种子入土,五谷丰登。
人不再饥,族始能聚。

吾祖大禹,治水十三年。
三过家门,不入其门。
洪水归道,九州得安。

此皆先祖,
食人间烟火,做人间实事。
无金身,无莲台,
却是最伟岸的像。

佛有金身,佛说无相。
菩萨有莲台,莲台何用?
上帝有教堂,教堂谁居?
真主有清真寺,寺为谁立?

外来的神,有最亮的庙。
华夏的先祖,有最破的祠。

这不是先祖的错,
是我们的错。

我们忘了,
礼器本是炊具,
神圣来自人间。

香不是给神的,是给人闻的。
火不是给鬼的,是给人用的。
鼎不是供着看的,是拿来烤肉的。
炉不是摆着敬的,是拿来烧炭的。

敬天,不离人。
爱人,先吃饱。

这才是华夏的香火,
这才是火皇的传承。

火皇阁前,一炉火。
火皇阁后,一炷香。

焚香,不为求佛。
烧烤,不为祭鬼。

只为记住,
那个第一个守住火的人,
那群把火传下来的人,
这5000年没断过的烟火。

不跪,不求,不赖。

该生火时生火,
该吃饭时吃饭。
该敬祖时敬祖,
敬完了,该干嘛干嘛。

火不灭,人就在。
人活着,香火就不断。

火皇阁 · 传华夏正脉,守人间烟火